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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老人在你身边跌倒……
发布时间:2011/9/7  阅读次数:3765  字体大小: 【】 【】【

如果老人在你身边跌倒……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时间:2011-09-05 06:47:19 来源:广州日报 作者:

  在这片小天地里,大政方针、百态民生都是题中之意义,也欢迎你一起来看“雷阵雨”。不求你同意我的观点,重要的是表达自己的观点,以及,我始终捍卫你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。骂我或撑我,请上新浪微博 @广州日报佛山新闻。

  文/记者张涨

  @头条新闻:【司机扶起摔倒老人被诬肇事者续:获其道歉致谢】8月27日,江苏驾驶员殷红彬扶起摔倒老人,被人误认为是肇事者。好在监控录像将他救人过程记录了下来,还了清白。昨天,老太对自己的一时糊涂深表歉意,还让儿子向殷红彬送锦旗致谢。

  @头条新闻:【88岁老人菜场门口摔倒无人扶窒息身亡】9月2日,湖北武汉88岁李大爷在离家不到100米的菜场门口摔倒后,围观者无人敢上前扶他一把……李大爷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。

  点评:

  做人难,做好人更难。殷红彬的遭遇便充分说明了做好人还要讲证据的重要性,好在公交车上都安装了摄像头,否则要他怎么证明清白?不管怎么说,殷红彬的出现还是让我感到欣慰。坦白说,在大家渐渐成长的过程中,便一直在接受两种截然不同的教育,一种是在课堂上老师教育我们要乐于助人,一种是身边或有亲友长辈们却又往往告诫我们要HOLD住,“千万不要多管闲事,免得惹上麻烦”。

  殷红彬的遭遇早已算不上个案,只不过他是幸运的那个,最终视频监控还他个清白。与之相比,南京青年彭宇就难说清楚了,由于无法自证清白,老人将其告上法庭后,彭宇一审被判败诉……这些活生生的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,连一些法学专家也连呼“看不懂”。我也不明白,不是“谁起诉谁举证”吗?既然被撞老人也无法证明撞人的就是对方,法院是根据什么证据来做出判决的呢?

  这种示范效应是可怕的,当人们的心中形成了这样一种观念,再有人需要我们伸出援手时,不知还有多少人会挺身而出。在“彭宇案”出现以后,曾发生过一个很有趣的事情,2009年一名老者在南京一公交站台下车时跌倒,虽然围观者众,但无人敢上前施救,直到老者大喊:“是我自己跌的,你们不用担心。”随后,才有人出手相救。而就在几天前,武汉李大爷摔倒后因围观者无人敢上前扶他一把,最终窒息死亡。案例背后,我们是不是该思考一下,此前对类似“彭宇案”的判决,是否正是挡住了好心人施救的高墙呢?

  在殷红彬证明了清白之后,部分网友提出应该惩罚诬陷他为肇事者的老太太,甚至要将其视作“诈骗、碰瓷”来论处。在我看来,这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。我们应该想想老人为何要死抓住救人者不放,是因为真正的肇事者已经逃之夭夭,真正应该被谴责的应是逃逸的肇事者。从这个角度来说,助人为乐固然是件好事,但若是每个人闯了祸都能勇于承担责任,助人为乐似乎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。

  万幸的是,殷红彬的故事有个圆满的结局。假如我碰到了需要救助的老太太,我一定会把她送到医院去,尽管或许最后还被人家敲诈了一笔,但下次又碰到一个需要救助的老太太,我还是会在确认不是上次那个老太太的前提下,依然把她送到医院去……记得小学作文里,大家都扶过老太太过马路时,大家都挥一挥手潇洒地说“我是红领巾”,如今是怎么了?用“TVB体”来说,呐,发生这种事呢,大家都不想的……做好事要被人家承认是不能强求的……法制社会你可以什么都不说,但你最好祈祷摄像头拍下的一切能作为你的呈堂证供……呐,做好事呢,最要紧的就是开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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